问题已解决
如果芦笋种植和加工公司作为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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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请问你想解决什么问题,我们共同探讨
2023 01/11 11:41
84785002
2023 01/11 12:04
就是上边的问题的答案
杨雷老师
2023 01/11 13:13
同学你好,本题没有答案吗?老师只负责解答对答案中的疑问哦
84785002
2023 01/11 13:17
我问的问题就是解答呀,不然我问你干嘛
杨雷老师
2023 01/11 13:36
方案一: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M子公司,因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独立计算。
在前四年里,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及其子公司的纳税总额分别为:
1000*15%+300*25%=225万元
1000*15%+200*25%=200万元
1000*15%+100*25%=175万元
1000*15%=150万元
总纳税额为:225+200+175+150=750万元
方案二:建成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就具有总公司和H子公司两个独立经济体
1000*15%-200*15%+300*25%=195
1000*15%-150*15%+200*25%=177.5
1000*15%-100*15%+100*25%=160
1000*15%-50*15%=142.5
总纳税额:195+177.5+160+142.5=675万
方案三: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就具有总公司和H子公司两个独立经济体
1000*15%+300*25%-200*25%=175
1000*15%+200*25%-150*25%=162.5
1000*15%+100*25%-100*25%=150
1000*15%=150
总纳税额:175+162.5+150+150=637.5万
所以,通过对上述三种方案的比较,应该选择第三种组织形式,将芦笋种植企业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