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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司采用新收入会计准则时点法确认收入,当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时点,提前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呀,就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 这样对吗,合同履约成本这个科目是不适用时点法吗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11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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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当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时点,提前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应该使用借:预付账款,贷:银行的处理方式,这样的记账处理是正确的。 对于合同履约成本,当使用时点法确认收入时,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如有发生的履约成本,则相应的借方的科目应当是合同履约成本,贷方的科目应当是银行或其他相关的科目。否则,没有发生合同履约成本,也就不需要记 处理合同履约成本这一科目。 除此之外,在使用时点法确认收入时,一定要强调与客户的沟通,以及对时点的把握,要正确识别收入的时点,在项目完结的情况下,充分了解客户和供应商的支付行为,同时及时地记录和核实账务处理,以确保财务会计准则的执行。
2023 01/1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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