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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进一批生产设备总价值为430000元,已经预付账款总价的65%,剩余的30%到货两个月内付,余款5%验收合格一年内付,现在设备已经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我应该如何记账?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了以后又应该如何记账?

84784993| 提问时间:2023 01/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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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首先,在设备已经收到的情况下,应当将发生的这笔费用记录到企业的账本上。因为公司已经预付账款总价的65%,所以,公司应当记入应付账款,记账金额为430000×65%=279500元,并且记入货物成本43850元,按照账户记账原则,由于货物收到的是款项,应该将会计账户的“其他应付款”金额增加,而另一账面上增加“银行存款”。 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了以后,应当再次记账。由于增值税前面已经算入成本了,所以,只需将“应交税费”增加一定的金额。这笔钱可以销账货物成本,也可以让企业记录为“财务费用”。另外,在企业的财务账户中,应当记录增值税及其他税费,这部分也应当算入到财务费用中。
2023 01/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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