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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遗失了。这个做账时以什么为凭证?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1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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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的情况下,做账时的凭证是发票的存根联和原发票的核销凭证,包括购方存根联和销方红字发票(红字发票无需存根联)。发票存根联的内容,最少应包含发票的号码、发票日期、发票金额、校验码和销方税务机关代码等内容,而核销凭证(红字发票)的格式,应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最少应包含发票号码、校验码和销方税务机关代码等内容。 由此可见,遗失发票原件后,购方和销方双方只要保留相应的核销凭证(红字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在做账时仍可用其作为凭证,以便留存账务信息。 拓展知识: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双方应注意结账时送票等问题,减少发票遗失的可能性,以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另外,企业可以开通电子发票,在交易发生后,电子发票可以实时传输至发票抬头,以避免发票遗失。
2023 01/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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