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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累计应纳所得额39704,税率不应该是3%怎么是按10%交个税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3 01/1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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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相关的税务法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39704元的,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在我国,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从2000元起计征个人所得税,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9704元的,税率就不再是3%而是10%,而且税率不断增加,在高于397040元时,税率为20%,在高于84458元时,税率为25%,高于162775元时,税率为30%。 拓展:累计扣除的费用也要考虑在内,那么,在累计应纳的税额超过39704元的情况下,累计扣除的费用高于28387元的,就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2023 01/1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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