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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从4月做到8月,9月离职,当时入职协商的是每个月的发放基本工资,剩余部分工资作为年终奖发放。请问9月离职后,剩余部分工资到年底可以作为年终奖申报个税发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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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未完成一个财政年度的情况下,针对年底提前离职的员工,剩余部分工资可以作为年终奖申报个税发放。此时,应按照来自收入的部分的预期的月工资,换算得到比例税率以结算今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获取员工当前离职前实际收入,包括全年各月工资等;
2、计算剩余部分工资总额,以该部分工资总额为基数,换算出该部分工资应交税率;
3、计算该部分应交个人所得税,根据该部分应交个人所得税总额,可以换算出当前要支付的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基本原则是:收入-费用-税后净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再根据税前收入,减去税后净收入,得出税后收入。计算结果与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是否一致,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2023 01/11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