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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善意取得分有权处分或无权处分吗?

84784993| 提问时间:2023 01/11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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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老师您好!关于善意取得分有权或无权处分的问题,根据《教育法》第37条——“学校应当坚持正确的评价原则,对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表现予以肯定和表彰,惩处学生的不良行为,并依法处理学生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善意获得的分数应当得到肯定和表彰,但是同时学校也有权依据相关纪律法规,对有问题的分数做出调整。 从学生自身的角度来说,应当遵守学校对积极学习表现的表彰而不受处罚,但是也要提醒学生,处理学习成绩时,要符合学校的规定,不能擅自改动学习成绩,以免触犯法律法规。 拓展知识: 学校在处理学习成绩时,还需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谨慎,以消除疑虑,预防诉讼。此外,学校还应及时开展考试技巧的传授,改进考试制度,引导学生合理发挥,提高评价效果。
2023 01/1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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