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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专项附加那几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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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
一、按实际发生的支出核定,每学期或每年的学费,不超过本地本学科的参照价格;
二、核定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年度每月支出均值的1.3倍;
三、最高核定金额根据实际发生支出比例确定,每学期或每年6000元;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
一、参加培训机构指定的正规培训课程,其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
二、核定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年度每月支出均值的1.3倍;
三、最高核定的金额每学期或每年4000元;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
一、住房贷款附加,根据当地政府购房政策,个人住房贷款最高核定金额每学期或每年4000元;
二、房屋及抵押物的价值必须不低于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服务的贷款额度;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
一、住房租金附加,按实际发生租金额核定,但应不高于当地城镇住房租金水平;
二、最高核定金额每学期或每年6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
一、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经济支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核定,但最高核定金额不得超过每月8000元;
二、最高核定金额每学期或每年9600元;
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
一、按实际发生的支出核定,最高核定金额每学期或每年4000元;
二、如果家庭有多个孩子,其它孩子每月照护费用最高可以补贴2000元,最高核定金额每学期或每年2400元。
拓展知识:
专项附加所指即为个人所得税法中所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这些附加扣除的性质是特殊性质的,是允许把个人所得税从税前扣除的支出,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上限和要求,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2023 01/12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