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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开的过路费发票,12月份不能用于进项抵扣吗?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1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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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国家规定,增值税发票有效期限为发票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延期,也不能累计使用。因此,12月份开的过路费发票,不能在12月份用于进项抵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缴税期限等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无法及时核定及收到增值税发票,这些发票不在有效期限内,但是仍可用于本期抵扣。除此之外,还需要了解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比如2018年7月,国务院制定了《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及管理办法》,对发票有效期限等进行规定,更加明确了发票的有效期限与使用规则,因此,企业要坚持按照国家有关的政策要求操作,确保税收正常抵扣。
2023 01/1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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