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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办工伤保险的时候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的时间是5月,试用期9月结束,然后从9月开始交保险这样可以吗?合规吗?还是劳动合同必须从9月开始签?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12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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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任何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要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因此,让劳动合同从9月开始签字,但工伤保险从5月开始交缴,是不合法的。另外,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只有在劳动者正式属于正式员工后才可以交缴。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劳动合同从5月开始签字,并且从签订合同的当月开始,用人单位就要开始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通常,在试用期结束后,员工正式成为正式员工,此时开始进行正式的社保缴纳,包括工伤保险。 另外,在缴纳工伤保险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工伤保险的合规性,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定的办法及时完成工伤保险的登记和申报,以证明其正式参加工伤保险,确保保险的给付。
2023 01/12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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