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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金在什么时候计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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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盈余公积金的计提时间取决于企业登记备案的工商登记报表期间,一般来说,企业每月15日可以登记报表,比如,1月15日的登记报表,其盈余公积金计提就是2月17日,2月15日的登记报表,计提日就是3月17日,以此类推。
此外,当月份数为11、12、1,即11月15日、12月15日、1月15日的登记报表,其盈余公积金计提日分别是次月1号、次月2号、次月3号,比如11月15日的登记报表,计提日就是12月1日,12月15日的登记报表,计提日就是1月2日,1月15日的登记报表,计提日就是2月3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导致企业报表对应期间中断,那么计提日期也要按企业最后一个登记报表的时间来计算,比如报表期间从1月15日开始,但2月15日没有登记,那么2月17日的计提日期就是3月17日。
拓展知识:
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在年度结转时,由于企业利润高于计提所得税前利润而产生的余款,除扣除相应的财务费用外,应用于公积金的管理,不得于其他用途。盈余公积金的计提时间和金额必须经过会计审计,进行核实,最终支付给有权益的相关方。
2023 01/12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