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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们一个子公司还给A借给别人的钱,但是别人把钱还给我们另外一个子公司B了,我们两个子公司之间签订有一个委托收款协议,说是本金还到子公司B利息还到子公司A。借款方下账是委托还款。那我们这边怎么下账?出借公司是A,收到还款本金的是B。我们这两个子公司之间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12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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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子公司A和子公司B应该按照回购收款协议规定进行账务处理。A应该以借款金额为借方,从应收账款科目借出;以发生的利息为贷方,结转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子公司B应该以本金为借方,从其他应收款科目借入;以发生的利息为贷方,结转到应收账款科目。 拓展知识: 委托收款协议是指当借款人和投资方(债权人)签订借款协议时,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时,双方有关受托收款方将借款本金和利息收取并还给投资方(债权人),由受托收款方代为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而双方作出的协议。
2023 01/12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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