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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有个兼职员工,兼职了3个月,每个月个税我按照劳务报酬给他代扣代缴了,现在他合同到期,我要求他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代开的金额是不是他这几个月应发工资的合计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3 01/1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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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当用人单位有兼职员工时,应及时按照劳务报酬发放劳务报酬,并向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避免纳税义务滞后产生不良影响。当劳务报酬已发放,但未单独开具发票时,代开发票的金额可以以该兼职员工应发放的劳务报酬合计来计算,但如果兼职员工的劳务报酬金额有扣除(如扣除工伤保险费、五险一金等),则应以当月实发金额为底数计算发票金额。此外,税收机关要求用人单位应提供当月实发金额及其它必要材料,以便准确核实发票金额。建议兼职员工优先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详情,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办理发票手续。
2023 01/1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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