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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发出烟叶委托A厂加工成烟丝,合计200斤,加工费每斤60元(不含增值税),A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每斤450元。加工的烟丝本月全部收回,支付加工费并取得专用发票,其消费税已由A厂代收代缴。收回后100斤当月全部销售,每斤不含税售价500元;另100斤全部用于卷烟生产,本月生产卷烟3个标准箱,全部对外销售,每箱不含税售价2.5万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56%,每箱另收150元。计算该卷烟制造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麻烦直接回答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1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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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答:该卷烟制造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卷烟消费税税额+烟丝消费税税额。卷烟消费税税额=3个标准箱*2.5万元*56%=42000元;烟丝消费税税额=100斤*450元*30%=13500元;因此,该卷烟制造厂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42000+13500=55500元。 拓展知识:消费税是一种由政府对消费品及服务征收的税收,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也是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直接收取税收的一种方式。消费税的作用是限制消费,控制民众消费水平,促进均衡经济发展,降低收入差距,进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23 01/1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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