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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出去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时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吗?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01/1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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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是的,开票出去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主表时属于应税劳务销售额。信息技术服务费指的是为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而提供的技术服务费,一般包括安装、维修、技术咨询和教育培训等服务费用。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里,它与其他应税劳务销售额处于同一行,属于同一征收率,因此应该填写在应税劳务销售额里。 拓展知识:应税劳务销售额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根据税收征管要求收取的劳务性收入,包括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其他类似服务费用。
2023 01/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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