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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想请问下,汇算清缴的时候,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2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5%*20%是不是就是*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50%*20%是不是就是10%来交所得税?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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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是的,你提到的情况正确。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25%的所得税率应按25%来交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20%的所得税率应按20%来交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税率则按照50%*20%=10%来交税。 由于我国实行累进税率制度,纳税人可以从低税率段累进高税率段,以实现税收优惠。根据最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若企业利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所得税税率为15%;若企业利润总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首500万元统一按15%缴纳所得税,超出部分按20%缴纳所得税;若企业利润总额超过1,000万元,其首1,000万元统一按20%缴纳所得税,超出部分按25%缴纳所得税。 在汇算清缴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减免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限额等,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023 01/1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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