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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2 日,财务部收到采购部交来商品入库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单据记载从深 圳市启明科技有限公司购入商品一批;发票记载商品的不含税总金额为 796148.77 元,税率 13%,增值税税额为 103499.33 元,价税合计金额为 899648.10 元,商品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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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5月2日,财务部收到采购部的商品入库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商品从深圳市启明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不含税总金额为796148.77元,税率为13%,增值税税额为103499.33元,价税合计为899648.10元,商品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转账支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从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扣缴和纳税的凭证,可以作为财务部进行税务核算的相关证据,并可用来决定纳税人职能部门的免税额及减计税额。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还可增强社会防伪性,防止税收逃避。
拓展知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纳税人扣缴增值税和纳税的凭证,是财务部进行税务核算及决定纳税人减计税额的重要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既提供了财务办公的技术支持,又可以增强社会的防伪性,避免税收逃避。
2023 01/13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