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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对方提供一部分材料,现在对方开发票,要把材料和加工费分开开。而我公司只能进加工费,这样的发票可以吗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1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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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这样的发票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规定,开具发票时,需要根据服务的性质将服务和材料分开细分,分别开具发票给客户,以便客户进行税收统计,同时也为提供服务者提供记录,以便稽核、查帐及纳税报表。所以,可以根据关于加工费用和材料支出的合同各自开具发票。 此外,如果发票上只有一项费用,又不满足上述合同细分约定,可以在备注中简单说明客户商议细分后的收费内容,例如:“材料X,加工费Y”。但这可能会造成税务部门多次回查的情况,因此建议最好将材料和加工费分开开具发票,以确保记账准确,同时保证税务审计不被质疑。
2023 01/1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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