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合伙公司的两位股东要散伙,现在的情况是,未分配利润为负,但是有实收资本,所以所有者权益为正数,那么,两人可以分利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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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公司法第68条规定,实收资本在股东分配利润时可以作为参考依据,因此,两位股东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比例分配利润。但是,在分配利润之前,股东们必须完成账务平衡,具体来说,就是首先支付所有的负债,例如工资、货款、税金等,然后判断实收资本是否大于0,如果是,则股东可以分配利润。此外,实收资本也可以作为股东变更的参考,当公司发生变更时,可以根据实收资本的比例,将公司的控制权交给拥有实收资本较多的股东,而两位股东可以根据此基础,自行协商散伙的事宜。
另外,当股东要在实收资本基础上分配利润时,他们可以根据公司法第69条来进行利润分配,拥有实收资本较多的股东可以收到更多的分红,而具有实收资本较少的股东则会收到较少的分红。在具体分配利润之前,双方应该执行有效的签字方式,确保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也得到了保障。
2023 01/1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