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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购买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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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党政机关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是指党政机关对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登记、会计核算、费用报销和财政核算处理的过程。一般来说,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一、登记:支付所购买的固定资产,并将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如发票、合同等,依据证明文件通过制定的财务程序,并结合财务会计核算技术,将其登记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
二、折旧:固定资产的开始折旧时间是使用期满之前,折旧的方法有很多,折旧费用的会计处理一般是贷入费用科目,贷入固定资产科目。
三、领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固定资产出库,出库单中应有固定资产编号,受用部门,领用人等,领用部门在领用后,应当将验收单交财务处备案。
四、报销:固定资产报销时,应由专职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准备报销凭证,凭证上应注明购置固定资产的编号等内容,以便核查,审核后报送财政局报销。
五、财政核算:财政核算是指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并将报销的固定资产费用登记到固定资产预算总表中,以此来确定财政的科目类别。
结束语:以上就是党政机关购买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详细过程,账务处理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固定资产,以确保资金的及时、切实使用。
拓展知识: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除了上述账务处理步骤,还应当考虑固定资产的报损处理,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规定,对报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如报废固定资产则要由经营单位出具报损证明,办理报废登记手续;如报废的固定资产经维修可以重新使用,则要由维修单位出具维修证明,重新开始折旧。
2023 01/13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