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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准许扣除工资薪金总额的14%, 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扣过社保后金额?还是未扣社保的工资总额?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13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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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里是指未扣社保的工资总额,即税前总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可以从税前计算的财务费用中扣除14%的职工福利费,但未来计入扣除项目的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实际发放的职工福利费金额。简单来说,职工福利费准许总额的14%应该从企业的税前总额中扣除,而不是社保后的工资薪金总额。 从法律角度出发,企业可以合理且合法地将职工福利费用作为免税支出,这有助于企业减少所得税。同时,职工福利费的有效使用,也有助于企业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福利水平,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经营能力。但是,企业在使用职工福利费时,也要遵守财务费用的规定,避免违反法律法规,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当权益。
2023 01/13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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