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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的车到车行修车,对公支付款给车行总公司,但开票给我公司是分公司,我公司可以用这张发票做账吗?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01/13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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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可以的,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准则规定,发票所开票主体,要跟实际付款主体一致,发票可以用于核算应付款,不管发票上开票主体是何种名义,只要付款主体是贵公司,那么发票就可以用于核算应付款。现行的财税法规不认可分公司开具的发票,这也是为什么政府会鼓励企业开展分支机构,以及将付款方和开票方统一到一个合法登记的母公司身上的设想的原因。 拓展知识:财务会计准则要求,实际支付的票据,以及支付给供应商的发票,考虑其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才能抵扣税款。
2023 01/1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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