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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合伙经营一家企业协议损益分配比例为3:2,2018年10月31日,两人的资本余额分别为72000元和42000元,该日两人接受丙入伙,假设丙支付18000元给甲和乙(给个人,不是投入企业),取得合伙企业1/3的资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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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具体情况,2018年10月31日,甲乙两人合伙经营一家企业,两人协议损益分配比例为3:2,各自的资本余额分别为72000元和42000元。当天,丙向两人分别支付18000元,也就是说,丙已经拥有1/3的资本权益,但这笔钱并没有投入企业,而是直接给了甲乙两人,这两人把这笔钱看作贡献,当作是新合伙人的补偿费;丙此时的资本权益应该是72000元,其中6000元是已经支付的18000元的1/3,另外12000元两人分别把自身的资本余额中的1/4拿给丙作为合伙企业的资本权益,因此,最终,甲丙乙三人拥有企业资本权益的比例分别为6:6:6。
拓展知识:《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协议确定损益分配比例,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还应当约定投入期限。另外,在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的资本投入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实质性的投入,也就是合伙企业的现金投入;二是假货币性的投入,就是由已存在合伙人将自身拥有的资本权益转让给新合伙人。
2023 01/14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