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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公司2019年6月销售车床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 出租闲置仓库取得含税租金收入50万元,应如何征税? 若该公司未分别核算两项业务,当月营业收入共计 250万元,应如何征税?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1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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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某公司2019年6月销售车床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出租闲置仓库取得含税租金收入50万元,应该分别对两类业务纳税。销售车床属于贸易经营,应向国家税务网上申报增值税;出租闲置仓库属于出租经营,应向国家税务网上申报所得税。 若该公司未分别核算两项业务,当月营业收入共计 250万元,应也应向国家税务网上申报增值税和所得税。其中,需要根据总额计算销售车床和出租闲置仓库收入比例即200:50=4:1,按照比例分别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拓展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指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内资企业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外资企业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营业外收入(如利息、租金、赔偿金等)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无须缴纳增值税。
2023 01/1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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