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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背书转让,但未终止确认的票据是列示“应收票据”还是“应收款项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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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应被列示为“应收票据”,因为仍处在正常的动作环节中,票据已经被正式转让,但是尚未完成确认,也就是收票人还没有承认这笔票据,因此仍然属于“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是指有票据但没有转让的情况,是指一笔融资方支付给债务人,债务人又向支付方贴现收取的票据,但票据仍属于融资方所有,并没有经过正式转让,所以属于“应收款项融资”。
在某种程度上,“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都是企业融资的手段,融资方可以通过向债务人发放票据有效地收取货币债务,以期获得足够的资金以完成其投资和经营活动,并提高财务状况。但是,融资者还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怎样才能有效地规避不良债务的风险,是融资者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2023 01/14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