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一家建材销售公司,接下项目采购门窗合同。建材公司采购来的是建材原料,给项目开出的品名是门窗成品,这样开票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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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样开票不合理,原因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应当在开具发票时,准确、清楚地向买方指明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名称。而此处建材公司采购的是建材原料,给项目开出的却是门窗成品,因此不符合开票规定。
2、发票应当开具在消费者实际收货的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不应当以销售商的购买行为为依据且开具不实发票。此案例中,建材公司采购的是建材原料,不能开具门窗成品的发票,与实际行为不符,所以也不合理。
拓展知识:
在开具发票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真实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实时性原则等。发票是纳税人收支明细的记载凭证,是国家对纳税人税务行为的证明,发票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确保税务管理的有效性。
2023 01/14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