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A公司给我司开发票(物业费、水、电),我公司收到发票同样金额的开给B公司(物业费、水、电,),我司只收房租,物业费、水、电是代A公司收取并付A公司的,房租5%,水3%是简易征收率,其他是一般纳税率,这样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谢谢老师 A公司开给我司的是增值税专票,我司开给B公司的也是专票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根据现行税收政策,A公司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您司时,您司可以从销项税中抵扣其开票金额,从而减少纳税义务。而当您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B公司时,由于B公司将开票金额抵扣自身的进项税,而您司将无法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您司需要根据发票内容来确定收取税金的税率:如果发票内容是房租,则应按5%的简易征收率收取;如果发票内容是水电费,则应按3%的简易征收率收取;如果发票内容为其他物品或服务,则应按一般税率来收取税金。而当您司收到A公司的发票时,则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以销项税抵扣进项税,从而减少纳税义务。
拓展知识:有关增值税抵扣,其实税务机关已经把这一政策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允许更多的范畴内的企业使用销项税抵扣进项税,以减少其纳税义务。例如,餐饮企业、旅馆企业及运输企业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来减低纳税义务。
2023 01/14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