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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收到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是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呢?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1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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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一般来说,收到的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属于营业外收入,而是归属于投资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条,投资收入是指企业投资产生的收入,包括政府补助和财产捐赠所获得的收入,以及股息、利息、贴现、租金、投资收益等。因此,这类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收入要划归投资收入,而不属于营业外收入。 拓展知识: 营业外收入是指经营活动之外的收入,即不是通过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比如政府补贴、偿还借款带来的利息等收入,而这些收入与企业的核心业务无关,要确定的是营业收入的范围必须包括符合企业核心业务的收入,即只有这些收入和企业的核心业务有关,才能被认定为营业收入。
2023 01/1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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