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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计入存货,需要摊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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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是作为存货计入账面上的,但是要摊销这种存货,则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即:(1)存货本身必须具有可降低成本的特性;(2)可以按照一定的顺序实施消耗;(3)可以量化地进行摊销;(4)存货的摊销能将其较为准确的计入实际成本中。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计入存货,但不需要进行摊销。
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计入存货,但不需要进行摊销。当然,具体是否摊销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如企业对摊销有明确的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
拓展知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开发企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备期限的特性:即使土地被实际控制,但使用权期限到期前不可售卖、转让,且在合同期限满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权将归还给政府。因此,在运用财务会计原则的时候,就要把其作为存货来进行计提摊销。
2023 01/1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