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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非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变质,经批准之后计入营业外支出,进项已转出,那么这个营业外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15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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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营业外支出不能在所得税前抵扣。 非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变质,其经批准之后计入营业外支出,但该支出不能在所得税前抵扣,也就是不能计入所得税减除费用。但此时企业可以申请按照投资及赔偿损失进行计入所得税减除费用,进行税负减免。 此外,针对灾难性损失的部分,该损失企业通过保险机构来做理赔,企业可以在接到保险机构理赔款之日起把保险机构理赔款和被保险物值价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把这部分损失纳入所得税减除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2023 01/15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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