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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加计抵减10%当年未计提,跨年后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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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进项税加计抵减10%当年未计提,跨年后操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在新会计年度中,将未计提的10%进项税额确认到“其他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
2、在会计报表中,将上述10%进项税额计入本年利润总额;
3、在本年应交税款计提报表中,将跨年的10%进项税额加入本年度抵扣应交税款核定抵扣额中;
4、在税务机关登记时,申报相应的进项税额;
5、将本年应交税款计提报表中10%进项税额,计入本年利润总额中;
6、在会计报表中,本年度抵扣应交税款核定抵扣额加入当期税额;
7、在本年税收结算报表中,将本年应税额减去“其他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的10%进项税额,得出本年应纳税额。
拓展知识:在2019年起,全国各地税务机关还将依据《企业所得税抵扣进项税额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对企业进行跨年度加计抵扣和年度末抵扣的管理,要求企业当年未入账的进项税额,可以在下一年度跨年加计抵扣,也可以在本年应交税款计提的报表中直接抵扣。
2023 01/15 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