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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用一批原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600000元,双方协商不含税价值为750000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7500元。这个贷方为什么是其他业务收入而不是主营业务收入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1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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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由于原材料的价格分别为600000元和75000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对应的增值税为97500元,可以看出此次交易是向第三方出售原材料,而非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将其类别为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的是企业经营主业务得到的相关收入,这些收入来源可以是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而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从非主营业务中获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入、汇兑收入以及租赁等等收入。总之,主营业务收入指的是企业的核心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就是其他非核心业务的收入。拓展知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企业自行开具,可以按照发票上的税率和金额核实税额,从而确定所得税负。
2023 01/1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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