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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从国外进口一件样品,只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如果样品部分不再出售,缴纳的税金应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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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样品部分不再出售的情况下,关税和增值税应按照相关财政税收管理规定进行入账。
一般来说,首先应当在购进样品时对关税和增值税进行缴纳。缴纳完毕后,进口商应向海关备案,报送相关缴纳凭证。根据《海关法》第五条规定,由海关审核报批后,进口商才可实现样品抵押质押入库。
至于入账方面,关税和增值税应按照“入账原则”和“支出原则”两种方式进行处理。即在关税和增值税缴纳完毕后,只需将支出税金进行入账即可,不需要再进行收入归集。
另外,在关税和增值税的入账方面,还应注意税金抵扣的法定条件。比如购进的样品必须为本国生产,才可免征税收。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对有关因素影响跨境贸易征税标准差异的通知》,当样品包含内容物价值较低(小于500元)时,可以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以上就是有关进口样品的税金入账的相关说明,希望能帮助到您。拓展知识:若进口样品涉及报税,即需将样品视为商品,并通过对应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开具,同时提交纳税文件。(180字)
2023 01/15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