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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另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一批赠送给某协作企业,生产成本总计为100000先。无市场售价可供参考,该高档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要求:计算本月的计税销售额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1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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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本月有两个销售事项,一是600000元不含税销售额,二是100000元赠送货物销售。不含税销售额600000元按15%消费税税率计算,计税销售额应为:600000÷(1-15%)=696000元。其中,赠送货物的计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为:产品成本100000×(1+5%)=10500000,即10500000×15%=157500元即为赠送货物的计算税销售额。综上,本月的计税销售额为696000+157500=853500元。 拓展知识:有些技术性产品,一般消费税税率不适用,使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算税额,即根据成本价计算税额。计税方式以国家的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税务部门。
2023 01/1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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