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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分公司欠总公司欠款,分公司与总公司账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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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公司注销后,其应清偿的债务仍在继续存在,因此,分公司欠原总公司的款项仍应继续履行完毕,以免影响总公司的正常经营。
首先,总公司应责令分公司及时缴纳所欠款项,如果分公司无法及时缴纳,则应做好准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法律或者商业上的手段,收回欠款,例如通过拍卖资产等方式。
其次,经营正常的分公司,即便是在注销程序中,也应维持正常款项结算,特别是应该尽早缴纳欠总公司的款项,以免影响总公司的经营状况。
最后,总公司可以给分公司提供灵活的支付方案,这有助于分公司更好地支付欠款,避免给总公司造成不同程度的财务损失。
拓展知识:在中国,企业欠账的清偿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偿债务法》的规范。该法规定,任何企业在注销/清算/破产之前,必须清偿所有的债务,包括对其他企业的债务以及对股东的资本金债务。企业清偿债务的具体程序也有规定,必须遵守该程序进行清偿。
2023 01/15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