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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供应商给我们开的专票两联都被快递弄丢了,这种情况让对方复印两张发票抵扣联盖章过来可以吗?还是一定要复印记账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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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种情况下,依据相关财税法律规定,原则上来说,必须使用原专票,不能使用复印的专票,除非经税务机关同意,否则给对方复印发票抵扣联盖章是没有效果的。另外,也无需特别复印记账联,收据也可以满足开票手续要求。
因此,推荐递交申请报失并由税务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1、即经报失处理,可以由报失当日起,经税务机关审批批准,先行复印其发票抵扣联盖章;
2、同时,可以由报失当日起,经税务机关审批批准,先行另行开具复印发票,并盖章;
3、若快递丢失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需要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凭证报失处理;
4、报失处理期间,可以先行使用其他有效凭证发票,在税务机关审核核实通过后,使用报失处理凭证正式有效办理;
5、报失期间,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查情况,妥善处理缴税义务;
6、若报失发票的商品涉及货物运输,请及时准备相关的货运单据、送货发票等,以便税务机关审查。
同时,在报失处理期间,需要做好备案事项,保存审批相关凭证,以便有效处理缴税义务。最后,请遵守当地税务机关有关财税法律规定,严格遵守发票管理要求,合理计算和报销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
发票管理要求是指我国税法中关于发票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缴税义务人有必要按规定保存发票、用于证明应税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税款的凭证;一般纳税人要求申报并纳税时必须提供发票地税税务机关登记后的发票、收据等凭证;出口企业要求具有发票认证的注册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财税凭证。
2023 01/15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