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増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1)从农户收购粮食100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合计30万元,同时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増值税税额0.27万元。(2)购买水电等发生支出5万元,未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3)提供2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另一企业加工药酒2吨,收回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本月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増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80.8万元。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増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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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 増值税:
(1)收购粮食:30万元×3%=900元
(2)委托加工药酒:20万元×3%=600元
(3)销售白酒:180.8万元×3%=5424元
本月应缴纳増值税合计:7,824元
2.消费税:
(1)购买水电:5万元×3%=150元
(2)销售白酒:180.8万元×5%=9,040元
本月应缴纳消费税合计:9,190元
2023 01/15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