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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所得税=(1000-200+20)*25%=205 请问老师,不明白这个答案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15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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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这个答案来源于计算税前收入(Pre-tax Income)中应纳税所得额(Taxable Income)的计算。1000表示总收入,200表示可抵扣的专项扣除,20表示免税额,因此,1000-200+20=820,即为税前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就是计算出应交所得税的依据:820×25%=205. 拓展知识: 税前收入(Pre-tax Income)是指税前计算的收入,由工资(salary)、股息(dividends)、红利(bonuses)、特许使用费(royalties)、利息(interest)、财产(property)和奖金(prizes)等构成,税前收入受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征税。应纳税所得额(Taxable Income)是税前收入减去可扣除项目和免税额,得出的可面临税收的收入。这里的可扣除项目(deductible items)包括投资收入(investment income)、住房抵押利息(mortgage interest)、健康保险费(health insurance premiums)等,而免税额(exemptions)指的是免除应纳税所得额中某部分收入的税负。
2023 01/15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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