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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问一下实务工作中,公司支付给长期稳定兼职人员的工资,签的劳务合同,存在雇佣关系,这部分劳务报酬可以税前列支吗?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16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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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条款规定,对于公司支付给长期稳定兼职人员的工资,签订劳务合同,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务报酬,可以税前列支。该类报酬税前列支,应当按照支付当期、缴纳本期或者支付上期不及时缴纳发生的未缴税款等,可以税前列支。 此外,在开工前,发放的工资报酬也可以税前列支,而且这类报酬在当期支付、缴税前,可以把税后的报酬全部或部分列支到税款,以节税。流程中需要提前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以及劳务报酬的核算,保证税前列支的合规性。 拓展知识:一般来说,可以税前列支的受益人,主要包括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各类补贴福利、业务津贴、补助费、社保费、住房补贴等,以及被受理的申请以及将税费列支到财政的,应提供有关资料。
2023 01/16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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