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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单位取得一张税局代开的居间费用的发票,右下备注写着纳税人取得非生产经营所得的,由付款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生产经营所得,由付款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什么意思,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16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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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段备注指的是收款方(代开发票的一方)获得的钱是非生产经营所得,由付款方(发票的另一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指,收款方不是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收入,而是其他非生产经营收入,比如报酬、奖金等是不可以在发票上开放增值税的,而由付款方代扣代缴,这种情况就是居间费发票,也就是说付款方(服务发票方)代替收款方(居间费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自己代缴个税,收款方则无需自行缴纳所得税。 拓展知识: 居间费发票是指居间费服务提供方和服务发票方双方协商,由服务发票方代替收款方开具发票,收款方则无需自行缴纳所得税而发票方承担缴税责任的发票。 受税人持居间费发票由付款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将避免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无法享受的情况。另外,由于服务发票方只需要缴纳所得税,财务负担更低,加快了流程,也减少了纳税人申报税务的负担。
2023 01/16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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