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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变更名称了以前领的通用定额发票(10元)还剩20本,由于发票盖的原名称章不管用了,要退回税务局重领吗?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1/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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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是的,上述情况下应该退回税务局重新领取发票。由于发票的盖章机已经不再有效,因此必须前往税务局重新申请10元的通用定额发票。另外,必须填写《退还发票申请书》,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发票条据。由于发票中的印章无效,为使发票保持有效,应经税务机关进行审核;一旦确认有效,将发放等值发票,并当面进行发票交换。拓展知识:发票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结算凭证,必须保证发票中的所有核心内容完整,保证发票在税务机关审核、使用上有效,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2023 01/1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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