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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章,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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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发票的联换或者丢失,有规定的程序需要走,不能简单的用复印件加盖发票章,换发票联的程序,具体可以根据发票类型进行不同的安排:
1. 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换发票联操作时,需要购方或者销方从税务机关取得《发票開具資格登記證明(表格)》,凭证加盖发票章后,到税务机关申请换发票联操作。
2.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到原开票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持《发票開具資格證明》,凭证加盖发票章后,重新贴换新的发票联,并通过税务机关确认换发票操作,才可以正确抵扣增税发票。
此外,发票资料丢失或者损毁的,还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购买方所在单位可以准备一定量的发票,发票损毁的,可以准备发票补开申请书,并且准备有效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完成申请行为,才能正确确定税收增减情况,避免税收违法行为,保证税款的正确缴纳。
2023 01/16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