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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后的分红是免征税的,是吗?

84784973| 提问时间:2023 01/1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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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是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后的分红是免征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在纳税期内以分红形式从合伙企业(商、事業)获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所得汇算清缴方法汇算清缴,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十六条也明确,汇算清缴应当年度结算,同一年度的汇算清缴不得再交税。因此,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后的分红是免征税的。 除此之外,所得汇算清缴也不会对企业税收影响,因为汇算清缴只是一种纳税义务及税金划拨方法,其本质是纳税人自行划拨税款,并不影响企业的实际税收。有许多企业和个人由于对汇算清缴的划拨税款不够准确,从而增加了税务缴纳的负担,甚至带来税务上的处罚。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汇算清缴,企业和个人都应该正确了解汇算清缴的规定,熟悉划拨税款的流程,并加强个人税收管理。
2023 01/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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