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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订现代服务类合同,乙方账户被冻结,乙方已向甲开具发票,现委托第三人丙替已收款,丙可以是个人吗?必须为公司吗?如收款后公司和个人有权支配这比款么?丙公司支配这比款项时,还需要再开具发票么?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1/16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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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丙公司和个人均可作为第三方收款人。受托人收款款项后,对这比款项的支配权均受受托人的人身权利的影响,受托人和受让人实际可根据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来决定。如果受托人是公司,发票不需要再开具,但受托人是个人时,应另外开具发票,以便于证明款项的收支情况。拓展知识:受托人收款款项一般为要付款方的收款人,是由受让人代表要付款方实际收取的现金款项,受托人收款款项后,受托人应受到签订合同双方的委托,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行使支配权,不得擅自处理受托款项。
2023 01/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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