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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发生的交通费(机票、高铁动车票)该入哪个科目?我查了下公司以前会计的做账记录,都是计入差旅费的,机票和高铁动车票都会有进项,不是非本公司员工车票的进项是不能抵扣的吗?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01/1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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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机票、高铁动车票等外聘专家发生的交通费应计入差旅费,在会计科目中属于费用,不属于资产类。在记账时,外聘专家乘坐的机票、高铁动车票等交通费的借方记入应付账款科(2202)目,贷方记入差旅费科目(5111),如有票据,应当保存。 拓展知识:由组织支付的机票、火车票费等交通费一般来说可以作为费用抵扣,而机票、火车票费只针对本公司员工和实际使用机票、火车票的外聘专家,是可以抵扣的,需要准备发票,须保存发票及费用报销单等凭证。
2023 01/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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