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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年末暂估65万费用,22年1-5月费用发票只有35万,余下30万没有了,补交了应纳税所得额30万的企业所得税,22年冲完暂估的65万后,那-30万,怎么办,利润表里费用现在是-30万,怎么调整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1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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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费用的发生项目,以及费用的应确认时间必须要符合时间关系。将21年年度费用暂估在65万,22年1-5月费用发票只有35万,余下30万没有了,考虑到应纳税所得额30万的企业所得税,那此30万也被抵税,因此在利润表中,此费用需要将21财年应抵税项目30万抵消当期费用,使费用变成0。 总结来说,根据会计准则,应将原有暂估的费用,抵消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使费用变成0,从而达到以费用为0的目的。 拓展知识: 根据《会计准则》,费用的发生和确认,也不能超出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时间,以保证企业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经济收支情况,避免企业做出不符合经济实际的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处理。
2023 01/1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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