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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经营租赁是否适用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增值税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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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动产经营租赁是不适用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增值税的范畴的,因为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增值税只针对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不动产经营租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租金、投资和经营不动产项目,获得收益的行为。
因此,不动产经营租赁不能够适用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增值税,而是以普通货物经营租赁应用增值税税率。在增值税发票开具时,应开具普通货物经营租赁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在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内容上应当注明出租的是不动产的名称,以及出租的时间、期限等。
拓展知识:
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增值税是指,适用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可以在购买其他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时,将购买的服务费用作为本期税前费用,并在下期计算税额时,可以结合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出相应的税款减免额,从而抵减已交税额。
2023 01/16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