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乙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5月发生的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1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1.13万元。(2)销售乙产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3.9万元。(3)将研发的一批新产品用于对外投资,该批新产品的生产成本3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无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4)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5)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买价20万元,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该批农产品的80%被本月生产领用,20%作为本企业职工福利。已知:以上销售的产品均为非应税消费品,农产品的扣除率为10%,相关票据均于当月通过勾选认证。要求:请按顺序完成下列计算任务。(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计算外购原材料准子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计算该企业2021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84784994| 提问时间:2023 01/17 13:1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1)销售甲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不含税价款+包装物租金)=13%×(100万元+1.13万元)=13.1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含税销售额)=13%×33.9万元=4.41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生产成本×成本利润率)=13%×(30万元×10%)=3.9万元。 (4)外购原材料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票面税额×(金额/(金额+税额))=6.5万元×(50万元/(50万元+6.5万元))=6.22万元。 (5)外购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 (6)该企业2021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3.15万元+4.41万元+3.9万元)- (6.22万元+0)=16.24万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它是实行支出税制收入的最重要的消费税,是国家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增值税是按照物价上涨的总额收取税款,也是实现收入共享的基本方式,它能够较公平地实现“平等对待,公平征税”。
2023 01/17 13:2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