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未实缴的股东吧股份转给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协议上,可以注明“20%股份计0元”转让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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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股权转让协议上可以注明“20%股份计0元”,但是必须要在协议附件中加以说明,并给出股东未实缴的股份的证明材料,这样协议才有法律效力。在合同中,转让者可以根据受让者的请求,表明使用"计0元"的实际情况,也可以根据转让后受让者的实际利益考虑,用"计0元"表达转让后受让者只享有公司股权而不负责公司历史上的投入。
此外,股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数量和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也是转让双方应该考虑的因素,最终要写入转让协议中。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也应当考虑股权转让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并加以评估,做出合理的决策。另外,任何一方的缴费问题都应事先进行完整的沟通,以便双方都能满足自己的利益。
2023 01/17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