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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2021年建造合同价款880万元,预计总成本820万元,到2022年初,进度完成70%,此时预计总成本调为900万元,这样合同损失要怎么算?不是(900-880)=20万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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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2021年建造合同价款为880万元、预计总成本820万元的情况下,若是到2022年初,进度完成70%,预计总成本调整为900万元,这时合同损失就可以算出了,(900-880)=20万元。那么,到底从哪里开始算起呢?
首先需要了解损失的定义,损失指的是按照原定合同执行,最终完成合同任务时比原定支付的合同价款多出来的支出部分,也就是最终的总成本与原定的总成本之间的差额给付给对方的费用。
从上面的合同条件分析,由于预计总成本调整为900万元,那么,最后的损失就是:(总成本调整的900万-原定预计的820万)=80万元。所以,这个损失应当由合同双方负责分摊,而不是只有一方来承担。
另外,需要了解的是,在建筑类合同中,有一种现象叫做“推迟成本”,这意味着,尽管合同要求项目必须在指定时限内完成,但是项目实际完成的进度要略高于规定的完成时限,就会出现这样的推迟成本,这就是“合同损失”的原因之一。
2023 01/17 15:14